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美丽城镇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经各地各部门逐级评选推荐、审核公示以及我厅初审,拟推荐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5个单位为2021年度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成绩突出集体,娄劼等100名个人为2021年度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成绩突出个人。
按照工作安排,自即日起,对2021年度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)。
在公示期间内,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,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受理电话(厅直属机关纪委):81050835
附件: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2021年度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.docx
浙江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
2022年1月7日